轉貼以前劉老師上課所談弦樂四重奏,補述一下。
弦樂四重奏是最「清純」的一種樂曲形式。這是因為我們可以將弦樂四重奏視為把「弦樂合奏」
的樂器數目,刪減到剩四件,而每一件樂器分別擔任一個聲部。由此一「群體」的觀念來看弦樂
四重奏,則它是非常「精簡」的。所用的四件樂器都是提琴家族的成員,它們之間有著相同的特
質,所以整體音色的表現最為「純粹美麗 」。
四位演奏家之間的協調合作,換句話說,這四個人的「默契」良好與否,以及是否具有團隊精
神,往往就成了演出是否成功的關鍵,這也是為什麼演奏弦樂四重奏樂曲的,多半是專業的四重
奏團體,而很少是由四位獨奏家臨時湊合來演奏的原因;
除此之外也有人把弦樂四重奏比喻成:
第一小提琴是位健談的中年人 , 主動引導著話題。
第二小提琴是第一小提琴的好朋友 , 盡力強調第一小提琴話中的機智 , 很少提出自己的意見
中提琴是位善良但卻饒舌的婦人 , 他絲毫講不出重要的意見 , 但卻又經常插嘴。
大提琴是位莊重的人 , 有學問而好講道理 , 他用簡單而中肯的論斷與第一小提琴對談。
在古典時期,取得特殊地位:海頓(83首)、莫札特(23首)、貝多芬(17首)都很重視在這方面寫
作。從此以後,弦樂四重奏成了「古典」室內樂的正宗。
海頓將音樂織體架構在動機的發展上,完備了弦樂四重奏的形式,堪稱「弦樂四重奏之父」。
莫札特則錦上添花,以更抒情、輕鬆的語法延續四重奏的生命。
貝多芬則完全發揮立個人風格,貝多芬透過主題的發展,以及詼諧曲取代小步舞曲或中段的形式
突破,不僅將弦樂四重奏的藝術推向第一個頂峰,更留下早、中、晚期風貌不同的創作:
早期以旋律與和聲為重,中期則加入交響化的聲音,到了晚期彷彿內心密語。
這三位被稱為第一維也納樂派的巨匠,燃起了後代作曲家對弦樂四重奏的想像力。
貝多芬晚期的弦樂四重奏遠遠的超過他那個時代的藝術水準,在貝多芬之後弦樂四重奏的藝術性
就一直沒有巨大的突破。
在浪漫時期,持續發展:舒伯特有15首,舒曼、布拉姆斯各3首,孟德爾頌6首。
華格納之後,厚重龐大的管弦樂當道,此傳統中衰;布魯克納,理察史特勞斯各有一首,馬勒為零。
國民樂派的音樂家:德弗夏克有13首,以第12號「美國」最受歡迎。柴可夫斯基第一號中的「如歌之行板」,
鮑羅定第二號中的「夜曲」,也是名作。
印象樂派的德步西和拉威爾也各有一首,德步西的作品則代表另一派的法式美感,不僅興起拉威爾等其他法國家的跟進,
同時也鼓舞二十世紀作曲家如:荀伯格、貝爾格、魏本、興德密特、巴伯、艾伍士等人,重新檢視弦樂四重奏的價值並群起效尤之。
羅西尼在十四歲寫作了六首「弦樂奏鳴曲」(String Sonatas),其實是編制不規矩的四重奏;沒有中提琴,卻有低音大提琴。
廿世紀的室內樂,名作也很多。一直到巴爾托克的六首問世才再次擎起大旗,成就稍稍可與貝多芬匹敵。另
外蕭士塔高維契的15首弦樂四重奏,也獲得很高評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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