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生意上有竞争,经营理念不同,却远不至于到仇和恨的地步,你的说法就更夸张了。
你这样做才会引发矛盾,请注意自己的行为。
我们的经营思想、经营方式、经营品种不一样,面对消费群也不完全相同,我只是面对广大的音乐爱好者和轻度发烧者,经营的一套器材不会超过10万元,一般是以2万左右的居多,几千一件的东西比比皆是,线材是十元、百元、千元为计算单位。
那种几十万一根的线材,几百万一套的器材我是不会碰的。
一根线可以换一台别克,说实话,我还没开上别克呢,决没有不买车先买线的想法。
我为什么不乐意你在这里宣传这些呢?---
1.“已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说的就是这个理。
2.你想讨论,完全可以上威虹的网站上畅所欲言啊。
你在我这里讨论,你说我怎么回你,明明不赞成,说了你又不高兴,要说是赞同,我不是误导了我坛子上的网友了吗?
以下是引用ud在2003-9-22 23:22:00的发言:
老赵是不是和这家威虹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?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-9-23 7:36:58编辑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