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样的发烧碟子还是买过一些的。因为那些歌曲基本是伴着我们成长的。当突然听到这些不知名的歌手,用另一种风格演绎出来时,那感觉恍如隔世。音乐贵在让人忘我。如果是恋爱时的情人唱给你听的歌,估计什么角都没她唱的美吧?
记得十多年前开始玩音响,看着各种圣经买了不少的大制作。(以当时的平均收入一个月买上3,4本很多人就甭吃饭了)但现在回想一下,这些年来其实很多这样的碟子基本一年没有听过一次的。反而是不经意间被老婆家人放的邓丽君和蔡琴这些深深吸引。有时还想,丫的邓丽君当年那名声和粉丝,要是按现在的标准,那是天王巨星也比不过的啊。当年怎么就没注意呢?
看了湖南台搞出来那些超级之后,终于又有了领悟,音乐本来就是用来娱乐人的,古典的是,现代的是,爱谁谁。音乐本来就没有高雅和低俗的分别。只有人才会这样。